施水環北上工作之謎

在臺南白恐地圖的研發過程中,心裡一直有一個未解的謎。那就是在台南出生、求學的施水環為什麼會北上工作?又是在何時北上工作的?

那天在圖書館找了資料,一些疑惑終於獲得解答。

一提到施水環所涉及的臺南郵電案,大家容易聯想到的常是臺南郵局。然而,在日治時期,一般人會接觸到的郵便局的確是主要的通信機構,辦理郵政、電信、電話等業務。

但除了各地的郵便局以外,遞信部另有附屬機構「貯金管理所」,負責管理郵政匯兌、儲蓄與保險,可謂是全臺的財務控管中心。臺灣本島的各項郵政儲金必須由經辦局受理存款或提款後,將其存提款單交由貯金管理所審核後才能入帳。初期僅在臺北設立,一直到昭和19年(1944年),當時的臺灣總督長谷川清發佈告示,於同年11月於臺南設置第二所貯金管理所,地點就選在當時的臺南州商品陳列館(今台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址,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70號)。

1945年,國民政府接收臺灣,11月1日成立交通處郵電管理委員會,接管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,管理郵電事業。隨後成立交通部臺灣郵電管理局,作為當時臺灣的主責機構。

很快地,當時的國民政府便發現日本郵政儲金運作制度有所不同,因此在1947年3月發佈公告,將兩儲金管理所整併改組,併入位在臺北的臺灣郵電管理局。依照當時改組辦法的規定:臺南管理所歸併時,原有員工應全部遵調前來臺北,仍在相關各科工作,其不願赴調者,准其辭職,併特准發給遣散費每人薪金兩個月,以視體恤……。

公告發佈一個月後,5月的人事異動記錄表上,刊載著來自臺南的三名年輕女子的調遣資訊,他們分別是施水環、丁窈窕和方玉琴,這三人原本都在臺南儲金管理所工作,施和丁皆為雇員,方玉琴則為給仕(雜差)。他們在該年的五月,一起被調派到臺北郵電局的儲滙處儲金科工作。而在一年之後的4月,施水環的弟弟施至成從臺南一中畢業,考上台灣大學,與同學張滄漢、吳東烈等人一起北上求學。因為當時臺大宿舍尚未完備,有好一陣子施至成都住在姐姐的宿舍,姊姊也一起協助、照顧弟弟的同學們,在臺北過著宛如一家人的生活。

接下來的故事,我想大家都很清楚。後來施至成捲入地下黨案件,在姐姐的宿舍躲藏兩年,最後在方玉琴的協助下搭車逃走,方玉琴被捕後,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, 褫奪公權7年,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,皆遭沒收。而同案的丁窈窕和施水環則被判處死刑,於同日槍決。

就如同施至成與他的高中同學一樣,施水環、丁窈窕、方玉琴,三位臺南的年輕女子,也在20歲前後一起北上工作(方玉琴北上時只有16歲),卻又各自走向難以預料的命運。在此希望能以這段文字作為一些補述,讓這群人的故事更加完整。

(原文發表於2022年8月14日個人臉書,引用或轉載本網站資料時,請務必標註完整出處及網址。)

資料來源:
陳怡芹(2008)。日治時期台灣郵政事業之研究(1895~1945)。國立中央大學碩士論文,未出版,桃園市。
臺灣總督府官報。
臺灣郵電管理局公報。
臺灣高等檢察署署誌。
照片為日治時期臺南商品陳列館,取自維基百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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